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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等体育用品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增购置发泡机、密炼机、开片机、挤出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瑜伽砖、瑜伽柱、地垫等体育用品(总计年产65万立方米瑜伽垫、瑜伽砖、瑜伽柱、地垫等用品,并对现有废气设施收集及处理能力进行优化提升)的生产能力。

2026年7月23日,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等体育用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造粒废气、破碎废气、密炼废气、发泡废气、打磨废气,淋膜废气,激光打标废气,粘接废气(金粉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丝印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均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废包装桶、废抹布、废网版、废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膜、废渣、废滤网、集尘灰、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4.542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6]2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立方米瑜伽垫等体育用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大士路45号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wzy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大胜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电话:1356697910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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