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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迁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原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荷叶塘龙岗路一街13号,原有《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义[2023]15号,该项目未投入生产。

现公司投资370万元,租用义乌市双锡化纤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257号西侧厂房12楼闲置厂房,租用面积为1700平方米,在该厂址生产头饰项目。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精雕机、水帘喷漆台、UV线等,投产后,已形成年产30万个头饰的生产规模。

2026年6月10日,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光固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酸乙酯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漆渣、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抹布、高浓度喷淋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美纹纸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96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5]109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头饰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257号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ibke)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珉晨饰品有限公司,电话:15267976412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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