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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境保护监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原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原项目《浙江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年检测3万份水、气、声等样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编制并于2017年1月通过审批,批文号:义环评备【2017】068号,项目已验收。
因房租到期等原因,企业将项目整体搬迁至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创业园5号楼5-6楼进行相关环境保护监测、检验检测服务,租用科技创业园5号楼的5-6楼作为项目用房,租用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项目搬迁完成后形成年检测3万份水、气、声等样品的建设规模。
2025年12月30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测3万份水、气、声等样品实验室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机实验室废气所测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实验室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土壤筛分室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甲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厂界、南侧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表1中3类标准,其中西侧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液、化学试剂瓶/袋、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废土壤残渣、清洗废水、喷淋废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集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纯化柱、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名称: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检测3万份水、气、声等样品实验室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创业园5号楼5、6楼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7tm9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381996227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