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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纸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租用东阳市越通机电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原纸、水性油墨等为原材料,采用印刷、裱瓦等技术与工艺。购置印刷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平方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2025年12月15日,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根据《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纸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415-2025)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的其他区域标准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厂界西侧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东阳源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 0.017吨/年,NOx 0.111吨/年,符合金环建东[2023]4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纸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虎鹿镇缝配城工业园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se1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耀北纸业(东阳市)有限公司,电话:1505780839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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