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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800号,新建自有厂房作为项目用房。

2023年11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3年11月7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义区备〔2023〕26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先行阶段目前建设完成,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于2025年11月1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日均值均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点胶、密封、固化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的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废料等外售综合利用;测试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285万只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800号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16x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328010222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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