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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本地块占地面积32648m2,中心桩号:东经120.052561°,北纬29.264606°。现地块西至佛堂大道,北至浙江红辣椒袜业有限公司、梦娜花园;东至梦娜花园、中通快递;南至翠堤路。

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1994年前为农田,1994年-2018年为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今为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1994年至2025年2月该地块主要从事印染生产。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为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18年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的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权及企业排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7日义乌市江东街道办事处收回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权。

  • 检测结果及分析

1、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因子检出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氟化物的检出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附录A表A.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钴、锑、三溴甲烷的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硒检出值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硫化物检出结果与对照点相比较,差异不大。

2、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水质除浊度、氨氮、锰指标、耗氧量外,其余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氯甲烷均未检出;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苯胺、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䓛、石油烃(C10-C40)检出值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检出值符合《荷兰土壤和地下水标准》(Dutch STI-standards)中的地下水干预值。可吸附性有机卤素(AOX)检出值与对照点相比,差异不大。总磷除W4点位指标偏高外,其余指标检出值与对照点相比差异不大,W4点位总磷指标偏高的原因可能为地块内生活污水存在渗漏。

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浊度为4.9-179NTU,浊度超标倍数为2.4~17.9倍;氨氮为0.134-6.32mg/L,氨氮超标倍数为2.2-4.2倍;锰为0.43-2.34mg/L,锰超标倍数为1.56倍;耗氧量为33.6mg/L,耗氧量超标倍数为3.36倍,总磷与对照点相比较检出值偏高。本地块内地下水现状及规划均不用做饮用水,且关注污染物(浊度、锰、氨氮、耗氧量、总磷)不具备挥发性,无法计算暴露量,根据第二类用地下暴露情景的暴露途径分析结果,本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浊度、锰、氨氮、耗氧量、总磷缺少基于人体健康风险的暴露途径及计算暴露量所需的理化参数,因此本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水平可接受,不需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本地块不列入污染地块名录。

  • 项目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道路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原浙江梦融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 ba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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