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薄膜生产的企业,因生产发展需要,企业现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103号印象美谷创新产业园的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厂房租用建筑面积约为3300m2。项目已建成主要设备为搅拌机1台、全自动流水线6条、分切机1台、空压机1台、全自动供料系统1套等,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薄膜的建设规模。
2025年9月25日,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薄膜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融压延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的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66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4]111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薄膜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103号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cufr)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靓仔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话:1370579012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