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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0吨金属饰品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子媛饰品厂原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龙潭路17号,主要从事锌合金饰品的制造。企业已于2019年5月委托义乌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子媛饰品厂年产锌合金饰品2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18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件为《关于<义乌市子媛饰品厂年产锌合金饰品2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19]86号)。于2019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

现因经营需要,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购置义乌市简一饰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永乐路13号的闲置厂房,将项目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完成后保持原有锌合金生产工艺不变,电熔炉仍为2台、翻砂机仍为2台,生产规模为年产20吨金属饰品。

2025年9月18日,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0吨金属饰品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翻砂、干抛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锌合金炉渣,废硅胶,金属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名称: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0吨金属饰品技改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永乐路13号

公示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kgfg)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子媛饰品有限公司,电话:13867965242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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