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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义乌市稠江金厦墙体材料厂,投资3400万元,利用现有场地,淘汰原有3台颚式破碎机、3台锤式破碎机等设备,新增4套破碎机组,同时主体隧道窑由原先的1座4烘2烧、1座2烘2烧隧道窑改造为1座3烘3烧隧道窑、1座2烘2烧,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协同处理污泥6万吨。本次污泥预处理不进行干化,直接作为原料与页岩、煤渣等混合过程的补充用水,减少新鲜水的补充,项目生产工艺与原制砖工艺基本相同。本项目污泥主要来自义乌境内的工业污泥(以印染污泥为主)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由污泥产生企业对污泥进行检测,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的方可进场制砖;危险废物及疑似危险废物均不得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置。污泥运输要求由专门的运输单位运输的,不在本次项目范围之内。
2025年8月1日,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烧结砖(含6000万块空心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炉窑烟气废气中所测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重金属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表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氨、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破碎筛分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所测二氧化硫、氟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3标准,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厂界东侧达到4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集处置;一般原料包装袋收集后综合利用。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 7.16t/a、氮氧化物 109.64t/a,符合金环建义[2024]50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烧结砖(含6000万块空心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金村
公示期限: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feky)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义乌市金墙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00689068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