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莲都区恒汇建材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侧窑弄口宣平溪口与大溪交汇处北侧山区。
2023年5月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莲都区港口砂石料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丽环建莲〔2023〕13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莲都区港口砂石料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莲都区港口砂石料基地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莲都区港口砂石料基地建设项目于2025年6月1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排放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区南侧毗邻龙丽线(S222省道),则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使用;沉淀池污泥(泥饼)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含油废手套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间后定期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收贮处置。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莲都区港口砂石料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恒汇建材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侧窑弄口宣平溪口与大溪交汇处北侧山区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q76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恒汇建材设备有限公司,电话:1339588885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