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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苏溪镇春风大道288号,于2023年10月取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意见(金环建义【2023】74号),企业设有焙烧窑4条,预烘房3条、烘干房3条、破碎车间1座、陈化车间2座、成型车间1座,利用页岩、煤渣、无烟煤、天然气等原材料进行烧结砖生产,可年生产13500万块(折标砖),并于2023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由于市场对硬度较高砖的需求不断增加,企业于2023年12月对生产砖瓦所用原辅料配比和工艺参数进行优化调整,减少制砖原料中页岩的使用量,增加煤渣使用比例,从而增加砖块的硬度,并将制砖陈化时间进行调整优化从原先的72小时陈化时间缩短至62小时,提升砖块质量。
2024年7月16日,生态环境局环保执法人员对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总量超标排放的违法事件,并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根据上述情况,企业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场地,对隧道窑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增加废气脱硝设施,技改完成后形成年产13500万块(折标砖)的产生能力,技改前后产能不变。由于原辅料配比发生了变化,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原辅料使用情况,对企业生产的中的各污染物进行重新核算。
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由于原辅料配比发生变动,导致SO2、NOx排放量增加46.3%和235.3%,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进行判别,发生变动属于“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需针对变动情况重新报批环评。
2025年5月30日,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3500万块(折标砖)非粘土烧结多孔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隧道窑废气所测氟化物的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SO2、NOx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排放限值,氨逃逸浓度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筛分废气所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氨、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相关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厂界西侧邻春风大道,达到4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化学原料包装内袋、废油桶、沾油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转运;一般原料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SO2 3.817吨/年,NOx 86.606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4]101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3500万块(折标砖)非粘土烧结多孔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春风大道288号
公示期限: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vm2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电话:1395794066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