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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由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永顺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是一家专业从事锦纶长丝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企业现有2个生产厂区,分别为北苑厂区(位于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苏溪厂区(A厂区位于义乌市苏福路183号、B 厂区位于义乌市阳光大道L9号)。本次技改不涉及北苑厂区。
根据市场调查,投资4000万元,分别在A、B厂区新增纺丝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各生产车间使用的空调产生的冷凝水、水箱用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等均无法做到循环使用,并且为了增加纺丝上油废气、加弹废气工序的去除率,加装喷淋塔从而新增喷淋塔废水的排放,将各公共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工序产生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现有污水站进行集中处理。技改完成后,华鼎苏溪厂区(A厂区+B厂区)形成年产1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生产规模。
2025年5月22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数字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真空煅烧、纺丝单体抽吸废气,纺丝上油废气,加弹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油雾排放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563-2022)表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563-2022)表2污水处理站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563-2022)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氨、硫化氢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563-2022)表5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含油剂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废油剂包装桶收集后由上海勃野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鹿达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煅烧废料、废RO膜、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COD 1.685吨/年,NH3-N 0.056吨/年,VOCs 31.716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2]10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数字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
公示期限: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sqj7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396877415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