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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欣旺达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赤岸镇金义东路以北,吉兴路以东。
2022年11月委托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义〔2022〕89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目前建设完成,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于2025年4月16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正极清洗废水预处理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符合《关于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70号)中新建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相应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义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实验室检验废气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限值要求,其中氯化氢、氮氧化物达到太阳电池限值要求。涂布、烘干、注液、化成、包膜、点胶、拆解废气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限值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其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厂房外废气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的特别排放限值。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8、项目产生的废NMP回收液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极片/废极耳、废滤料、废隔膜、废陶瓷粉、废滤芯、废分子筛、焊接烟尘除尘器收尘、废石墨、废电池、废RO膜、废浆料等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手套、废胶水、清洗抹布、废危险物料原料桶/袋、废电解液、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转轮吸附废分子筛、废滤筒布袋等收集后委托东阳纳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9、本项目生产废水纳管排放量为13104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0.52吨/年,NH3-N 0.013吨/年,VOCs 1.79吨/年,符合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义欣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浙江欣旺达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金义东路以北,吉兴路以东
公示期限: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4d31)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欣旺达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电话:1582577166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