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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上溪镇信达路98号,购置上溪镇2020-004地块,用于建设“印象美谷创新产业园项目”。
2023年6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义[2023]3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产业园项目目前建设完成,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产业园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产业园项目于2025年3月15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标准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开松、混合、梳网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颗粒物的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环评要求排放值30mg/m3。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敏感点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废精华液空桶、包装废料、边角料、收集的纤维尘、污泥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0.192t/a、氮氧化物0.381t/a,符合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信达路98号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ikn3)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印象美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75095109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