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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康民路665号,利用现有厂区内5号楼1-7层的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
2024年3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文号为金环建义[2024]4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部分目前建设完成,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7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锌熔化、铜熔化、翻砂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执模、抛光及石膏脱模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
8、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下江益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
9、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砂、废滤芯、蒸发残渣、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贮处置;炉渣、废硅胶膜、废金属边角料、废石蜡、废石膏、不合格产品、收集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10、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285t/a,符合金环建义〔2024〕42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康民路665号
公示期限: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t7sc)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电话:1885798852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