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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于2018年投资1055万元,向东阳市金峰工贸有限公司租用位于东阳市横店镇下莲塘工业园区的厂房建设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扇木门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通过原东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号为东环[2018]260号,该项目于2019年5月1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水、气、声),于2019年8月5日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验收,文号金环横验(2019)20号,目前已停产。
因房租到期且场地局限,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向南市街道沧江村麻塘园自然村租用位于东阳市南市街道沧江村麻塘园闲置厂房,建设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扇木门技改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40m2,总建筑面积为1218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扇木门的生产能力。
2025年1月15日,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根据《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扇木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木工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喷底漆、晾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苯系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喷漆面、晾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二甲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规定限值,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东阳源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木屑及边角料、收集的颗粒粉尘、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泥渣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扇木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南市街道沧江村麻塘园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m8e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东阳市豪派木业有限公司,电话:1356673168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