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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珠是常见的一种饰品配件,广泛用于服装、晚礼服、鞋、帽、手袋、头饰、毛纺织、珠绣、灯饰、工艺品等,主要生产地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浮洋珠品市场和浙江义乌,从全国来看广东和浙江是2个最大的玻璃珠生产和销售地区。
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经市场调研发现,义乌市及周边地区对于玻璃珠装饰物的消耗量极大,市场远未饱和。故计划投资5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46号的其他厂闲置厂房从事玻璃珠加工生产。建成后最大可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
2024年11月10日,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上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颗粒物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义乌地方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 2018)表6中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上色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化学品废包装物、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转运;碎料及次品、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528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4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玻璃珠工艺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46号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e46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佰琳工艺品有限公司,电话:13957930136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