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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原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原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义乌市义亭镇甘霖路30号,本地块占地面积2600m2,中心桩号:东经119.943856°,北纬29.239703°。现地块西至义乌市大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北至义乌市大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南至甘霖路;东至义乌市波利亚鲜花包装纸厂。
原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2019年8月前主要为农田、空地;2019年8月-2024年1月4日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从事危险废物经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 36600 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工业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