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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胶玩具生产的企业。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公司投资900万元,购入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大通路1263号的整体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5704.15m2,在新厂区内新购置注塑机、搅拌机等设备,扩大产能,实施整体搬迁。搬迁完成后,可实现年产1500吨塑胶玩具扩建项目。
2023年11月14日,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胶玩具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浓度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苯乙烯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2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0]273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胶玩具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大通路1263号
公示期限: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39ez)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启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电话:18058915516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