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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原位于义乌市佛堂镇溪南路1号,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现投资600万元,租用义乌市政逾针织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佛堂镇前案路93号1楼闲置厂房,将项目进行整体搬迁。项目租用面积约为1000m2,迁建项目整体完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印刷800吨纸制品。
2024年4月19日,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根据《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年印刷800吨纸制品迁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橡皮布,废润版液,洗车废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435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4]15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年印刷800吨纸制品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前案路93号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fx77)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兴丰纸制品厂,电话:1806620891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