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是一家专业从事真空镀膜加工的企业,前身为义乌市富晶真空镀膜厂,原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义东工业区武岩路1号。2014年12月企业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富晶真空镀膜厂年产10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获得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中心[2015]13号。因生产发展需要,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现投资500万元,将项目搬迁至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430号的义乌市精美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内进行生产,建设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

2024年4月2日,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根据《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调漆、喷涂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标准,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漆渣、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统一转运;一般包装废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731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2]25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430号

公示期限: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fgdm)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涌晶真空镀膜厂,电话:1360059779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