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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龙俊制袋厂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龙俊制袋厂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包装袋生产的企业,因生产发展需要,企业现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佛堂镇葛仙路36号的义乌芳妮文具厂部分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厂房租用面积约为1500m2。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为吹膜机2台、四色吹膜印刷一体机1台、两色吹膜印刷一体机4台、单色吹膜一体机1台、搅拌机1台、粉碎机1台、制袋机7台等,建设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的建设规模。

2024年3月28日,义乌市龙俊制袋厂根据《义乌市龙俊制袋厂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龙俊制袋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吹膜、印刷、熔融挤出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废印刷辊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57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67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龙俊制袋厂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龙俊制袋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葛仙路36号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dtnt)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龙俊制袋厂,电话:1395792957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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