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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工艺品搬迁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美媛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工艺品生产的企业,原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荷叶塘工业区物华路9号。2022年企业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美媛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7月6日获得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义[2022]51号,企业已于2022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因房租到期,企业搬迁至义乌市苏溪镇义乌工业园区高塘路301号从事生产活动,建设年产150吨塑料工艺品。

2024年1月21日,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工艺品搬迁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移印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的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网版,含机油抹布,废机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包装废料,不合格产品(移印)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61吨/年,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23]1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塑料工艺品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义乌工业园区高塘路301号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ybd2)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羙媛工艺品有限公司,电话:1860688630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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