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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原位于义乌市后宅街道神舟路233号。因公司发展需要,企业整体搬迁至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康民路665号进行生产,租用义乌市创翊饰品有限公司部分闲置房4500m2从事金属饰品加工。项目建成后最大可年产24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

2023年12月20日,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烘干、调漆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翻砂、抛光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的相关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注蜡、焊接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臭气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的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二甲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规定限值,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西侧厂界达到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7、项目产生的漆渣,喷淋废水,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含油漆等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统一转运;一般包装废料,废胶模,炉渣,金属渣,废石蜡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261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9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年产24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康民路665号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0fz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奥玛饰品有限公司,电话:1885798852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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