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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苑街道复兴社区服务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北苑街道复兴社区服务用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北苑街道复兴社区服务用房地块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新义中学西侧,中心桩号:东经120.053806°,北纬29.315008°,东至新义中学;南至小路;西至黄杨梅路;北至黄杨梅路,占地面积 4765.04m2。
北苑街道复兴社区服务用房地块2003年前主要为农田,农田主要种植时令蔬菜;2003年-2009年地块主要为农田、住宅;2010年-2014年地块主要为住宅、仓库(用于堆放废纸箱);2015年-2016年地块主要为住宅、仓库(用于堆放废纸箱)、临时工棚(用于房屋建筑工人使用)、养老中心;2017年地块主要为住宅、临时工棚(用于房屋建筑工人使用)、养老中心;2018年-2020年地块主要为住宅、养老中心;2021年至今部分区域种植农作物,剩余部分为空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北苑街道复兴社区服务用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