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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兰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投资4500万元,租用义乌市自来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34.04亩,建筑面积为61916.52平方米,建设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局已同意该项目的实施,批复文号为:义经信行管【2020】21号。园区定位为包装产品研发等设计类企业,包括压痕、切纸、覆膜等生产加工型企业等。

本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4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义[2021]95号。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782MA2JX7D18M001P。因部分生产设备实际未投产,本次验收范围为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先行验收。

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4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A废气排放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的相应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北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18)2类标准限值。
  5. 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收贮清运;已在厂区内东侧设置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项目VOCs排放量0.045吨/年,符合《关于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21]95号)中总量控制要求:项目VOCs排放量为0.163t/a。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春华微谷时尚包装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兰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5号

建设内容:瓦楞纸箱100万个/年,纸质包装盒、袋240万个/年,纸质卡片1000吨/年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兰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73562388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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