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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位于义乌市大通路301号,,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宣教、康复和计生指导为一体的由政府创办的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

2017年5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评备[2017]18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现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24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所测的pH值、COD、SS、BOD5、动植物油类、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它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废气所测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边所测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污水站污泥、化验室废试剂瓶、废试剂盒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输液瓶(袋)委托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餐厨废弃物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义乌市大通路301号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1日-2023年9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提取码:k62b)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田街道中心卫生院),电话:13777926112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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