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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万村,本地块占地面积26519m2,中心桩号:东经120.011311°,北纬29.333328°。地块东至农田、水塘;西至农田、水塘;北至农田、水塘;南至农田、水塘。

  • 调查结果
  1. 调查地块为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此地块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万村,地块占地面积26519m2。今后拟规划为农村宅基地。
  2. 地块历史上的农田主要为附近村民自用,不进行大量种植。

3、地块内不涉及工业企业,不涉及产品、原辅料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以及废水废气排放,不涉及各类槽罐使用、不涉及管线、沟渠等。

4、地块内为农田、水塘,农田主要为附近村民自用,不进行大量种植销售,农药、化肥用量极少,因此,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5、地块内未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倾倒历史;无外来垃圾堆放;未开展过土壤、地下水监测工作。

6、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农田主要为附近村民自用,不进行大量种植销售,农药、化肥用量极少,不涉及工业企业,因此相邻地块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造成影响。

  • 项目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作为农村宅基地用地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及《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可以作为农村宅基地用地开发利用。

《北苑街道万村旧村改造规划地块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提取码:a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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