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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原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城店路788号(系租用义乌市永达织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楼从事相关工作)。现因多方面原因,投资1500万元进行整体搬迁并扩建。搬迁后项目地址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39号,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原先已审批经营内容不变,新增油漆渣(900-252-12)、废灯管(900-023-29)、石棉废物(900-032-36)、废活性炭(900-039-49)、其他过滤擦拭物(900-041-49)等的收集、转运。
2023年8月4日,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铅蓄电池仓库废气所测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储罐、危废仓库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义乌市地方生态环境局要求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其中硫酸雾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 中硫酸的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6、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废锯末、破旧容器等危险废物并入收贮的危险废物中一起处置;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58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2]103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39号
公示期限: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3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b1rc)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电话:13600515671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