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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是一家专业从事丝花配件生产的企业。位于义乌市义亭镇稠义路171号,租用义乌市义亭天马针厂闲置厂房,购置注塑机、搅拌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

2022年12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20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义〔2023〕1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现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次品、边角料、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年产250吨仿真植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稠义路171号

公示期限: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提取码:r7d6)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燕飞丝花配件厂,电话:13958428585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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