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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其前身为义乌市米迪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企业原位于义乌市上溪镇聚贤路23号。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投资2554万元,购买北苑街道一处厂房,将原位于上溪镇的厂搬迁至北苑街道自有厂房中,并对其进行技改、扩建,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套母婴用品生产规模。
2023年4月3日,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母婴用品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压胶、熟化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吹瓶、移印丝印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南侧厂界达到2类标准。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7、项目产生的含油墨废抹布,废丝网版,废化学品原料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149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1]11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母婴用品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春华路575号
公示期限: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emz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米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375792395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