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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工业区景三路149号厂区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建设食品生产车间。租用面积1300平方米,购置拉白机、搅拌机、成型机、麻花油炸设备、烘烤机、烤炉、温控搅拌机、电动封罐机、枕式包装机、打花机、熬糖锅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00吨各类食品。
2023年3月24日,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各类食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炸油烟废气所测油烟排放浓度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北侧厂界排放达到2类标准。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油委托义乌市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姜渣、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各类食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工业区景三路149号
公示期限: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0yi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锦悦食品有限公司,电话:13757954502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