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A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A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A位于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占地面积 19997.77m2,中心桩号:东经120.092969°,北纬 29.288544°。地块北至义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地块(文化活动用地)、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三中队营房新建工程;地块南至环城南路;地块西至篁园路;地块东至江东街道义东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A。

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A 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田主要种植时令蔬菜;2011 年地块内新建一个临时板房,实际未使用;2013 年地块内临时板房拆除;2019 年地块东南侧小部分区域新建建筑物,地块内的建筑物为大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建,该部分建筑物主要用于员工办公和生活使用,大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物已于 2022 年 7 月拆除;其余部分区域主要用于临时停车。

  • 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受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委托,义乌市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地块内的土壤与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通过对地块布点采样分析可知:

(1)土壤检测结果及分析: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因子检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检出值符合《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标准。地块内土壤各样品中铁、锰检出值与对照点相比,差异不大。

(2)地下水检测结果及分析:地 下 水 水 质 符 合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氯甲烷均未检出,总铬检出值均低于荷兰地下水干预值;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苯胺、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䓛、石油烃(C10-C40)检出值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项目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江东街道环城南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A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调查报告》(提取码utii)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