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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占地面积约16675m 2,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20.120286°,北纬29.361860°)。地块东侧为全宅村住宅(正在拆除);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全宅村住宅(正在拆除);北侧为涌金大道。

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1976年前为晒场,1976年-1991年部分地块建立全宅村小学,1991 -2014年义乌市尚经印染厂租用该地块从事印染生产。地块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

  • 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土壤检测结果及分析: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因子检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检出值符合《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附录A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2. 地下水检测结果及分析: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以及沪环土〔2020〕62 号文件附件 5 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3. 地表水检测结果及分析: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 项目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原义乌市尚经印染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dm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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