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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原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义南工业园区(浙江宝亨饰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现因企业生产发展需要,整体搬迁至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小乔路28号,租用义乌市福民铝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生产,利用原有设备,实施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

2021年11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义〔2021〕14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目前建设完成,现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车间排放口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暂存池;标排口、废水总排口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260-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赤岸运营部赤岸运营部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蚀刻废气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建筑5米以上,排放浓度限值严格50%执行);印刷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建筑5米以上,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

3、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所测项目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显影废液、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灯管收集后委托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收集后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烫金版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小乔路28号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9日-2023年2月2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提取码:oxph)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鸿玮制版有限公司,电话:13906891251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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