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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租赁到期等原因,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决定投资760万元,将公司整体搬迁至义乌市义亭镇甘霖路15号,租用义乌市万纶袜业整理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350平方米。项目搬迁完成后,生产规模及工艺不变,仍为年产3800吨PVC片材的生产规模。
2022年12月9日,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年产3800吨PVC片材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压延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危险废包装材料、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131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1]118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年产3800吨PVC片材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甘霖路15号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sxbj)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电话:13575961161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