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义乌市彤茹饰品厂年产90万个塑料饰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彤茹饰品厂投资300万元租用他人闲置厂房从事塑料饰品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数控雕刻机15台、水帘喷柜1个、UV光固化机1台、成型机6台、抛光机2台、移印机2台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形成年产90万个塑料饰品的生产规模。

2022年11月21日,义乌市彤茹饰品厂根据《义乌市彤茹饰品厂年产90万个塑料饰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彤茹饰品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上光、成型、移印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抹布、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边角料、塑料粉尘、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92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2]2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义乌市彤茹饰品厂年产90万个塑料饰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彤茹饰品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福田街道荷叶塘工业区金辉路7号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0erm)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彤茹饰品厂,电话:1395793525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