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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锦纶差别化长丝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55号。

2012年6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锦纶差别化长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6月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文号为义环中心[2012]58号。

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锦纶差别化长丝项目(一期)于2012年12月建设完成,目前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锦纶差别化长丝项目(一期)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所测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日均值均达到义乌市污水处理厂苏溪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其中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剂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纺丝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及纺丝、真空煅烧废气所测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己内酰胺符合前苏联标准(1977年)中的规定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纺丝车间内己内酰胺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博尼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锦纶差别化长丝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255号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提取码:tv1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26796470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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