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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塑料再生粒子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塑料粒子。

2020年10月由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义[2020]26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先行)目前建设完成,现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先行)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熔融挤出废气、破碎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其中东南侧噪声达到4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夹杂物、废包装袋、过滤网片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1号厂房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提取码:vdw4)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中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电话:15868956135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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