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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义土壤办[2020]2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士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铁西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位用途变更为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A34、G1)。本次调查的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铁西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机场路与世俊路交叉口东侧,规划用地面积合计7107.49m2(其中绿地用地面积885.10m2),地块中心经度E120.069811°,中心纬度N29.321504°,西侧为机场路,东侧为城东河,南侧为城东河,北侧为世俊路。该地块2000年前为农用地,2000年-2013年间陆续发展为建材销售加工点,2013年-2021年间销售加工点建筑陆续拆除,地块内零散区域用于堆放建材,2021年至今地块内除新增一处“机场路立交化改造工程二阶段二标剩余工程”临时工棚,其余地块未再利用。
根据《义乌市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铁西幼儿园新建项目规划条件》(义规条件[2022]0313号),铁西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A34、G1)。
二、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
(1)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沪环土〔2020〕62号文件附件5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认为铁西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后续可作为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A34、G1)开发。
三、结论
综上,本次调查的铁西幼儿园新建工程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后续可作为幼儿园用地、公园绿地(A34、G1)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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