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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成立于2002年9月,原位于义乌市大陈镇浙江能达利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因多方面原因,将厂房搬迁至义乌市大陈镇团结工业区(款款工艺品厂内)。搬迁后,仍为年产纸质印刷品120吨。
2022年9月8日,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根据《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年产纸质印刷品120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干化、擦洗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排放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的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由更换单位直接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784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2]3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年产纸质印刷品120吨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大陈镇团结开发区加油站后(义乌市款款工艺品有限公司内)
公示期限: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7qyi)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大陈镇隆发彩印厂,电话:1356696677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