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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牛砖瓦厂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前王山背。投资3000万元,不新增用地,购置烘干设备,建设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的干化窑流水线,污泥干化利用隧道窑余热,干化后污泥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制砖。
2020年9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金[2020]3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2020年9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现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金华市金牛砖瓦厂于2022年9月4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隧道窑、污泥预处理、干化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修改单中规定的排放限值,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表4和表5的规定的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破碎筛分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氟化物、颗粒物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其中西南侧达到4类标准。
4、现项目不产生废导热油、飞灰;废耐火砖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入外环境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 21.350t/a、氮氧化物 14.688t/a,符合《关于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金[2020]32号中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牛砖瓦厂年协同处置5万吨污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华市金牛砖瓦厂
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前王山背
公示期限: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3ob9)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金华市金牛砖瓦厂,电话:1360579402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