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分期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得益于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物品的美观度及时尚度的要求也在提高,目前市场主要为塑料薄膜包装物和纸质包装物为主。塑料薄膜印刷品作为包装物之一,有极大的国内及国际市场。因此,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投资250万元,使用自有闲置厂房从事塑料薄膜印刷品的生产工作。建成后,公司拥有员工5人,主要设备有凹印机2台,可最大年产200吨塑料膜印刷品。

2022年7月6日,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油性凹印、干化、洗车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其中乙酸乙酯、丙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达到《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19)中STEL标准限值;乙酯、丙酮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840-91)中相关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其中丙酮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要求的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废抹布、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524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19]284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后宅街道新门头村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l26l)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明岚彩印有限公司,电话:13645790532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