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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义土壤办[2020]2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士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用途变更为医院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的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3471.52m2,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20.052331°,北纬29.351339°,地块北侧为通泰路,隔路为原杭州泛远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现已拆除,西侧为安顺路,隔路为原浙江省义乌市汽车制动阀有限公司,现厂房已拆除,南侧为义乌市旭升拉链有限公司,东侧为义乌普济骨伤科医院。

二、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13)附录A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三、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因子检测数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沪环土〔2020〕62号文件附件5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及美国EPA筛选值。

四、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认为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医院用地要求,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北苑街道通泰路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5x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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