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企业投资540万元扩大产能,新建一栋生产大楼(利用5-8楼进行生产)和一栋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8512m2),实施“年产各类饰品70吨扩建项目”,项目完成后企业总产能可达到年产120吨饰品。
2022年3月26日,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饰品70吨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干抛、脱模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转运;废包装材料、尘屑、废硅胶、废石膏、炉渣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3吨/年,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19]6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饰品70吨扩建项目(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90号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 29pe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科艺饰品机械有限公司,电话:1398943921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