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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路1055号,地块占地面积 5533.2m2,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20.050011°,北纬29.348600°)。地块东侧原为义乌市双燕彩印厂、义乌市金盛金属有限公司,南侧为柳青路,隔柳青路原为义乌市柳青荣盛服装厂、义乌市汇胜日用品厂,西侧原为义乌市如月五金配件厂,北侧原为浙江福和盈厨具有限公司。
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1997年前为山地,1997年-2020年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从事印染生产,2020年6月原址停止生产、搬迁,厂房清空后一直处于闲置,2021年4月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开始平整。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