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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路1055号,地块占地面积 5533.2m2,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20.050011°,北纬29.348600°)。地块东侧原为义乌市双燕彩印厂、义乌市金盛金属有限公司,南侧为柳青路,隔柳青路原为义乌市柳青荣盛服装厂、义乌市汇胜日用品厂,西侧原为义乌市如月五金配件厂,北侧原为浙江福和盈厨具有限公司。

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1997年前为山地,1997年-2020年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从事印染生产,2020年6月原址停止生产、搬迁,厂房清空后一直处于闲置,2021年4月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开始平整。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 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因子检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检出值符合《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附录A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2.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沪环土〔2020〕62号文件附件5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标准限值。
  • 项目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原义乌市永军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qd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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