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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已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塔下洲村,占地面积 5000m2,地块中心桩号(东经120.043305°,北纬29.275536°)。地块东侧为钓鱼矶路;南侧为塔下洲;西侧为钓鱼矶路;北侧为绿地。

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1998年之前为农用地,1998年至2012年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从事电镀生产,2012年停止生产,搬迁。2012年至今已建成绿地、住宅、道路。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变更为住宅、道路、绿地用地。

  • 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污染因子检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锡、总铬检出值符合《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标准,银均未检出,总磷检测结果均低于对照点。
  2.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锡、总铬、氯甲烷均未检出;总磷检出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苯胺、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䓛检出值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项目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道路、绿地用地开发,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原义乌市三元压铸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ca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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