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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分期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位于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梅屏村,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5984m2,企业实际投资19000万元,购置加弹机、整经机、喷水织机、检验机、分切检验机、轧花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1日由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30781-17-03-087467-000)。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2月24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兰[2019]64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的分期验收。

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5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标排口、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F加弹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E污水站废水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4.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5. 项目废丝、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外运处置;废油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海宁嘉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企业已在厂区东北侧设置面积约为8m2的危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COD:1.127t/a,NH3-N:0.113t/a。符合《关于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金环建兰[2019]64号)中总量控制要求COD1.538t/a,NH3-N0.154t/a。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兰溪市游埠镇梅屏村

建设内容:年产3千万米医药用纺织品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镪顺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3606631151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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