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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赤岸镇华川北路251号(A地块)以及义乌市赤岸镇飞凤路36号(B地块)的两个块地共43230.9m2,用于建设“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丝印服装、帽子、围巾及纸质印刷品。项目A地块主要用于生产,B地块无生产活动,仅用于成品的仓储。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丝印加工200万件服装(加工服装来自义乌市派对服饰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帽子、围巾,年产1500吨纸质印刷品的生产规模。
项目已通过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782-18-03-826809。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义[2020]328号。
经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丝印服装、纸质印刷品暂未投产,企业在“帽子、围巾”生产线中新增“纺织服装”产品,项目实际暂未进行帽子、围巾的生产活动,目前仅生产纺织服装,该产品可达到年产150万件的生产规模,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与生产帽子、围巾基本一致。企业帽子、围巾投产后,若与纺织服装生产规模的总和超出环评中200万件/年,需重新报批环评。本次验收范围为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中义乌市赤岸镇华川北路251号(A地块)内年产150万件纺织服装对应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污染防治设施等建设内容的验收,是整体项目的分期验收。
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5月建设完成,目前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废水标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所测氨氮、总磷排放均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墨等)、废丝网版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详见附件3),企业已在厂区北侧设置面积约为10m2的危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派对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派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华川北路251号,义乌市赤岸镇飞凤路36号
建设内容:年产150万件纺织服装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此处均超链接附件)2、专家意见(提取码:l1kj)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