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原开关厂S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义土壤办[2020]2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士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原开关厂S2地块位用途变更为中小学用地。本次调查的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原开关厂S2地块位于义乌市西城路387-1号东北侧,地块中心经度E120.057676°,中心纬度N29.313085°,占地面积为11727.7257m2。地块四至范围:地块东北侧为原浙江义乌华凯电器机械有限公司地块;西南侧为建设三村;西北侧为西城路;东南侧为开关厂S3地块、绣湖中学。该地块早期为林地,1978-2004年为浙江义乌开关厂部分厂区,主要生产电器开关(含电镀);2004年浙江义乌开关厂转制变更为浙江义乌华凯电器机械有限公司,厂区面积缩小,本次调查地块已由义乌市政府收回;2004-2010年地块内厂房无工业生产及生活活动,2010年拆除后至今为绿化。

根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字

第330782202002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原开关厂S2地块位于义乌市绣湖中学开关厂校区新建工程地块内,义乌市绣湖中学开关厂校区新建工程地块规划用于义乌市绣湖中学开关厂校区扩建,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二、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钴、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锡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13)附录A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氟化物、银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pH整体未酸化、碱化;全磷、氯离子的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无显著差异。

三、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

根据检查结果,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钴、银、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对二氯苯、乙苯、二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萘、苯并[b]荧蒽、苯并[a]芘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苯胺、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䓛、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以及沪环土〔2020〕62号文件附件5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锡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RSLs)》(2020)中限值,总磷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四、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地块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本次地块初步调查结果,认为原开关厂S2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中小学用地(A33)开发。

调查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xtOY95gOp-fePU6OOtcuA提取码:u2at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